关于转发《省医疗保障局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》的通知
黄医保函〔2021〕1号
信息来源:黄冈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:2021-01-14
各县(市、区)医疗保障局、卫生健康局、各医疗机构:
现将省医疗保障局、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鄂医保发〔2021〕3号)文件转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省医疗保障局、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鄂医保发〔2021〕3号).pdf
黄冈市医疗保障局
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1年1月14日